[共同关注]男子对女生一见钟情,50天不上班原地痴等!最后竟然把她告了……
金晶 TO: 2018-12-13 08:58 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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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还记得那个在书店苦等50天的
“痴情男”吗?
只因在书店遇到“一见钟情”的女生,
这位孙先生每天都到书店等那个女生。
将近50天的时间里,
他一直没有上班,
全靠向亲戚借钱维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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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个神呐
由于没有等到“女神”
他12月10日竟到法院去起诉这位女生
想通过这种方式来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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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藏好啊!

回忆相遇:下身穿肉色丝袜!


本来以为,媒体报道之后,过几天就会风平浪静,孙先生也会回归到正常生活中。

没想到,前天@梨视频 又发了一条后续视频。

目前,原视频已经删除,不过手快的@吾六一061 还是留下了截图。

第一段是个前情回顾,孙先生回忆自己和这位女生的相遇:

在这段截图里,大家有注意到他对女生的描述吗?

“下身是一双肉色的丝袜,上身是黄色的上衣”。

正常人大概率应该先看到的是黄色卫衣吧?而且描述女性穿着时,出于尊重也不会一开口就是肉色丝袜。

然后看看这位孙先生怎么解释自己不工作的:

“我就想说工作能挣几个钱,你这工作为了什么,赚钱为了什么,你为了养家糊口,你家都没有呢你养谁去对不对。”


还把自己的这种行为看作是“单纯的爱情”.......

路人都表示,你还是先养活自己吧。



原告发誓,她是我见过最心动的姑娘

然后更神奇的事情来了,12月10日,孙先生来到法院起诉这名女生,原因是想要通过这种方式来找到她。
??????

还带着自己写的起诉状:

“原告主体发誓,这辈子见过的最动心的姑娘就是这位了。

好像失去了什么一样,之后明白了,那可能失去了一生所爱,失去了人生的意义、原告主体今后人生存在的意义。

“原告主体一定时间内找不到这位姑娘,可能会接受失去人生意义这个结果,选择做一个失去灵魂的肉体躯壳,像个活死人般终其一生,忍受命运对原告主体开的玩笑。”


说实话,这是我见过最不严肃的起诉状了.......


对于这种有点无厘头的诉讼,法院建议孙先生别起诉,就算把起诉状交上去也是不予受理。

说到这里,这件事情似乎可以告一段落了,但是下面这张截图,有点让人细思极恐。

为了找这名女生,孙先生专门印了传单,在地铁上发,在学校附近的大街上发。

这些都没效果之后,孙先生说出了一句让人不寒而栗的话:

网友:他已经处于极端的边缘了

在很多网友看来,这位孙先生已经处于极端的边缘了。


不少人在给那个女生出主意:换套衣服,别再去那家书店了。




还有人出来现身说法:
真正的痴情,不是应该让自己变得更优秀?


大家怎么看呢?

来源:新闻晨报、周到APP、部分内容由重庆商报综合自观察者网、梨视频、新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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