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资讯]随州一人未取得驾照开女婿车 被罚款1000元拘留7日
金晶 TO: 2018-4-16 10:10 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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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10日10时许,随州交警高速大队民警在麻竹高速,查获一起无证驾驶小轿车的案件。民警检查一辆鄂SA87**号小型汽车时,驾驶人左某(男,57岁)振振有词质问民警:“检查我什么?",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左某随手出示驾驶证、行驶证,但民警仔细一检查,发现出示证件均显示名为甘某。

左某这时才承认:车子、驾驶证、行驶证都是其女婿的,而左某正在驾校学习考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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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左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大队决定给予罚款1000元、并处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同时传唤车主甘某接受处罚。

车主没开车也要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明确规定,把车借给未取得驾驶证人员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车主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吊销其驾驶证。

对于类似事件,交警蜀黍有话说:

现在越来越多的“老丈人”学驾照学开车,但是因为年纪偏大,学习得比较慢,年轻人们要鼓励,要用正确的方法去引导。切不可表错孝心,跟着一起,知法犯法,坑了“老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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