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爆料]男子假称建设项目借款数千万不还 随州30多名债主陷窘境
酉卒红尘 TO: 2016-5-21 11:10 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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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债主,合计有2000余万元资金被随州人余某借走没有归还。近日,多名债主向楚天快报记者报料,他们将数千万元的资金借给余某用于投资“阳光教育基地”项目,但对方迟迟未能归还。

据多名债主预计,余某借走的资金约有6000万元之巨。目前,余某已被公安机关逮捕,但其借走的巨款去向尚不明朗,多名债主因背负第三方的巨额债务而陷入窘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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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借款不还 多名债主讨债无门

余某原是一名刑满释放人员,此前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实际服刑时间5年。出狱后,他做过卫浴生意,此后,声称在南郊创建了“阳光教育安置基地”,帮助与他情况相似的刑满释放人员,并被湖北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授予“湖北省刑释解教人员勤劳致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此后,余某与多名随州市民接触,称省市两级某行政机关即将为自己的“阳光教育安置基地”拨款数百万至千万元,但款项尚未到位,为不影响工程进度,希望借钱先行开工,待政府拨款到位后,立即连本带息归还,并将自己的房产证作为抵押,还出示了政府机关授予的牌匾、新闻报道等。

市民李女士介绍,2013年3月份开始,余某将她带到“阳光教育安置基地”拟建场地上参观,希望自己能借给他钱用于工程建设,到当年9月份,余某分多次借走了200余万元,全部打有借条。李女士说,这些钱除部分是自己的积蓄外,大都是从家里亲戚、邻居等处借来的,还借了五六万元的高利贷。

而来自武汉东西湖的毕太婆今年68岁了,余某分多次向她借走了168万元。其中有18万元是毕太婆向亲戚借的。毕太婆说,自己也已年近七旬,身体不好,但是“自己还不敢死”,要把借给余某的钱要回来。

行政机关与媒体为余某“背锅”

早在2015年8月14日,这30余名债主就前往曾都区公安分局经侦队报了案,目前,他们一直和警方保持联系,公安机关也正在办案。据介绍,债主们准备下一步前往省级司法部门反映问题,希望省司法厅催促办案进度。

采访中,多名受骗者告诉记者,他们之所以相信余某的谎言,除了自身存在轻信他人的问题外,随州一家市级行政机关(下称某局)对余某的“支持”,以及省市两级新闻媒体对余某的采访报道,都成了他拿出去“招摇撞骗”的资本。

记者联系上当年报道过余某“事迹”的一名记者,这位同行回忆当年的报道时称,之所以会写出这样的新闻内容,自己还是轻信了通讯员的邀请和其提供的材料,错误地认为来自局机关的通讯员材料一般都真实可信,便采用了其内容。

那么,这个“阳光教育安置基地”是否是该局所承认的基地呢?记者在曾都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发出的函告上看到,该局2015年7月15日发出通知,接省厅及市局通知,该处目前的状况不符合省市对教育安置基地的标准要求,要求余某在当年7月18日前完成基地的摘牌。

针对此事,记者电话联系上随州该市级行政机关局长陈某和相关负责人聂某,二人均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请求,但在不长的通话过程中,二人均表达了自己所在机关对余某所作所为并不知情的态度。

余某已被逮捕 巨款不知去向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此前已有债主章某因同样的原因向法院提起诉讼。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以(2015)鄂曾都民初字第01435号判决书,判决被告余某、被告随州市梦欣三合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返还原告章某的借款合计51万元人民币,并支付相应的利息。

据了解,随州梦欣三合公司(法人代表是余某)、被告余某向原告章某借款人民币51万元,余某于2015年1月15日向原告章某出具还款承诺保证书,保证在2015年4月底还清本息66万元,并承诺若逾期不还,利息按2分月息计算。随州梦欣三合公司加盖公章,余某签字,被告杨某、余某某、余某(女)作为担保人在保证书上签字。到期后,章某多次前往索要未果。

记者了解到,余某在2015年9月已被公安机关逮捕,其妻子杨某在2015年12月同样被公安机关逮捕,但其借走的巨额资金依旧去向不明。这笔巨款到底去了哪里,公安机关目前仍在侦破中。

来源:楚天快报(记者 赵牧)前往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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