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通讯员 黄刚桥、周义刚) “经调查核实,信访人对铁路补偿相关政策理解有误差,属于错告,现对反映大石村党支部书记李致学失实问题予以澄清正名!”5月29日,随县草店镇纪委召开首场不实信访举报澄清正名大会,为受到不实举报者“撑腰鼓劲”。 两年前,有群众匿名举报大石村党支部书记李致学扣押村民30%的宁西铁路占地补偿款等问题,不实举报消息传开,一时间村里议论纷纷。李致学的心情也因此遭受沉重打击,工作、生活陷入阴霾。“修路本是一件利村利民的好事,结果却有群众不理解甚至上访举报,让我背了个‘莫须有’的罪名,在接受谈话调查期间,我内心确实有过消极的念头。”提起这件事,李致学感到心里很委屈。 “基层干部奋斗在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第一线,当他们受到误解和质疑时我们一定要理直气壮主持公道。”草店镇纪委书记闵凤坤表示,调查发现,李致学在此案中没有违反相关纪律要求,且近年来也没有收到重复举报,所以对李致学的不实举报要向党员群众作公开说明。党员代表沈祥朝说,“举报干部要实事求是,有理有据,不能无中生有,甚至诬告陷害!” 李致学的“委屈”在镇纪委召开澄清正名大会之后,瞬间烟消云散了。“感谢组织为我澄清了问题,今后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更好地履职尽责……”村民代表大会澄清问题后,李致学表示要更加努力工作,加强政策宣传,避免群众因为不了解政策而引起“误会”。 据悉,《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为受到不实举报干部澄清正名工作办法》《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出台后,随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执纪过程中深入细致排查一批问题线索,对经过初核或审查调查予以了结的案件,认真分析甄别,倒查是否涉嫌诬告陷害,同时结合去年省纪委出台的“鄂纪励十二条”,精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推动容错纠错机制落实落地,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和省纪委监委《关于鼓励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意见》,对反映不实、没有证据证明问题存在,或因被诬告陷害、恶意中伤、乱告错告造成不良影响的监督对象,及时按规定程序还以清白,以此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随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谢冠林表示。 前往首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