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栏目]推进信用治超提高交通行业窗口服务 市交通局局长朱军做客党风政风热线
金戈 TO: 2016-9-3 18:37 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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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加强行风建设,9月1日上午9点,随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军同志,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陈红斌同志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科长王翔同志一行,走进随州人民广播电台随广新闻“党风政风热线”直播间,通过随州人民广播电台随广新闻AM1008频道、FM108频道、随州快讯网络电台直播,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和广大听众朋友现场提问,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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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随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军同志(右三),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陈红斌同志和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科长王翔同志一行,做客随州人民广播电台随广新闻“党风政风热线”直播间

市交通运输局朱军首先通过《党风政风热线》栏目对一如既往地关注、关心和支持交通运输工作的市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希望市民借此机会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路治超和交通行业窗口服务等是与广大群众息息相关的热点问题”朱局长,先介绍了当前随州市超限超载运输的总体形势。
朱军局长说,超限超载运输不但在随州市,在全国都是一大顽疾。其根本原因是利益驱动。当前中国运输市场运价增幅缓慢,但运输车辆却成倍增长,运力过剩,市场竞争激烈,为了争取货源,竞相降低运价,以“多拉快跑”的方式降低成本,导致超限超载运输屡禁不止。随州市境内的矿产资源富集,石材储量大,是湖北省乃至全国的石材基地,每年产出的石材90%以上要经过公路运输,所以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形势更为严峻。
2004年,随州市成立了随州市治超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治超工作的领导和监督考核。经过12年的努力,目前形成了以固定治超站为主、流动治超为辅,以国省干线为重点、兼顾县乡道路和农村公路的治超网络。全市共建成固定治超站4个,分别是广水霞家河、蔡河、曾都淅河、随县殷店4个站,共有治超执法人员91名。先后投资100多万元为霞家河站和淅河站配备了高速预检系统,提高了检测的准确性和高效性,方便了车辆通行,减少了滞留时间。此外,我们还建成了省市县三级电子监控系统,对各站点的治超工作实行24小时不间断、无盲点监控。
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被称为“马路杀手”,随州市公路在面临治超比较严峻的形势下,朱局长介绍了随州市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超限超载的危害主要有一下几点:
一是破坏公路基础设施,严重损坏公路路面和桥梁,破坏交通安全设施,缩短公路使用寿命。据专家测试,当货车实载质量超过标准载质量1倍时,沥青路面受压1次相当于标准载质时受压256次,水泥路面受压1次相当于标准载质时受压65500次。
近两年来,超限超载运输导致107国道、316国道、小应线、随南线等国省干线严重损毁达240公里,占比达25%,导致316国道淅河大桥、周新线长岗桥、小应线易家河桥等10座桥梁成为危桥,不得不拆除重建,为此,全市累计投入了近3亿元的维修资金,浪费极大。如果不下决心,花大气力抓好治超工作,将会形成一面建设、一面破坏,甚至破坏速度超过建设速度的恶性循环局面,就会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经济社会长远发展。
二是引发交通事故。车辆过重,导致惯性增大,在长下坡路段、急弯路段容易发生事故。据统计,货车交通事故80%都是因超限超载引发。
三是扰乱运输市场秩序。超限超载运输严重冲击运输行业,影响到运输行业的公平竞争机制,使得运输价格持续低迷,干扰了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形成恶性竞争。
加深市民朋友对超限运输的危害的深刻认识,当前随州市正在进行多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大行动,交通运输部门在治超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朱军局长说,超限超载运输涉及广面、情况错综复杂,是当前中国经济体制转型过程中的诸多矛盾在道路运输上的集中反映,已经由一个交通问题上升成为社会问题、经济问题。目前,设有固定式超限检测站的路线的超限超载运输得到了根本遏制,但是由于路网四通八达,超限超载运输车主采取绕道行驶等方式逃避检测的现象非常严重。尤其是随安公路、炎帝大道、合厉公路等路段尤为严重,已经到了不得不集中治理的地步。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采取多种措施,灵活多样地开展了专项治理整顿。一是针对当地车辆避检冲岗、人情车等问题,开展异地交叉执法活动。二是针对治超盲区和超限车辆绕道行驶等问题,开展流动治超。三是针对吴山等地大型超限运输车辆恶意超载、冲岗避检、不服从管理等问题,采取区域联动、上下联合等方式,联动治超。四是针对城区附近砂石料场多,抛洒污染路面严重等问题,组织县市区路政执法人员多次进行排查登记,主动上门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咨询,发放宣传单、张贴布告、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宣传和沟通,并采取与企业主签订互管协议等方式,强化源头管理。五是针对国省公路超限车辆出现反弹现象,联合江汉平原及周边县市开展了区域联动治超,较好地遏制了107国道、316国道超限运输蔓延趋势。
今年8月,我们路政、运政联合交警、城管四个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在全市范围内对超限超载运输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在曾都区七里塔、随县尚市、广水蔡河等路段设置6处临时治超站,每个站上配备5名路政、2名交警、2名运政、2名城管执法人员,还配有称重、检测、卸货装备及临时卸货场,并设立了醒目的公示栏及监督举报电话,也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监督举报。
这里有个数字,自8月16日至8月26日联合治超行动,共检测车辆数1025台,其中超限车辆数79台,处理车辆数79台,卸货车辆数38台,卸货吨位397.5吨。集中治超取得初步成效。
谈到有的听众和司机朋友对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时,朱局长介绍:
根据车型的不同,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也不一样。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需要说明的是,这个标准已调整为49吨;未超过上述对应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装载质量的也属于超载范围。
8月18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这个《意见》的出台对市公路治超的影响、新的超限超载执法标准是一个非常利好的消息,表明国家对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将进行最严厉、最彻底的治理。《意见》明确要求实行重点源头治超,着力加强车辆生产和改装监管,完善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加强依法治超,完善法规制度,统一执法标准,实施“一超四罚”;推进信用治超,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强化联合治超,加强部门联合、区域联合。
关于统一超限超载执法标准的问题,是《意见》的一个重大突破,就是结合新修订的《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统一车辆超限超载执法认定标准,将六轴及以上车辆重量限值由55吨统一调为49吨,实现车辆管理与生产标准相统一,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部门执法标准相统一。
至于何时启动新的标准,要待交通运输部、工信部、公安部等部门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下发通知后执行。目前,还按原标准执行。
在谈及治超中,本地车与外地车处罚标准会否存在不一样的情况时,朱军回答市民的提问是肯定的:标准是一样的。有些车主之所以误认为标准不一,主要是因为:
一是部分地区超限治理处罚未严格按执行规定标准,有的地方处罚金额均低于处罚标准,且处罚金额不一,影响了治超执法的公信力。
二是部分司机对超限超载治理政策不清。路政部门履行公路赔补偿费(行政赔偿)和超限超载车辆罚款(行政处罚)两种职能。公路损失赔补偿费是根据物价部门(鄂价费【2003】100号)文件收取,按照超载车辆每超载1吨行使1公里补偿0.5元的标准计算;罚款则是根据《湖北省公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执行,严格按超限率和违法次数进行处罚。部分司机车主对这一情况不了解,混淆了概念,认为执法不公。
在谈及治超罚款是否有“任务”一说时,朱军局长也很肯定的说:不存在有任务。各级路政执法部门都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自始至终坚持收支两条线,工资(含绩效工资部分)均由财政部门根据人社局核定的工资总额发放,部门预算经费与罚款收入不挂钩。
若发现只罚款不治超、不卸货的情况,按照有关规定,车辆没有经过过磅不能认定超载、超限,认定超载的车辆没有卸载处罚不准放行。只罚款、不治超、不卸载,是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等于放弃了治理超限超载的工作职责,一旦发现这种情况,我们将严格责任追究,对执法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在谈及道路运输中的“绿色通道”、“不重复罚款”这些政策执行情况时,朱军局长说,自国家2004年实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减免优惠政策以来,我们在各治超站点就开通了绿色通道,对过往治超站的符合条件的鲜活农产品超限运输车辆,我们一律采取宣传政策、教育放行的方式,确保其快速通行。
关于“不重复罚款”的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这个“不重复罚款”的前提是必须消除违法状态,所以只有超限超载车辆卸载到核载质量以内,才不会被面临再次罚款。
最后朱局长还回答了在治超执法过程中,有没有统一规范的工作标准的问题。
在治超执法过程中是有统一规范的工作标准的。交通运输部为了规范治超执法工作,出台了“五不准”和“十禁令”来要求治超执法人员,我们一直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五不准,即:
1、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
2、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乱收费、乱罚款;
3、车辆没有称重检测的,不准认定超限;
4、车辆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
5、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
十禁令,即:
1、严禁刁难、辱骂、殴打驾驶人员;
2、严禁在治超工作时间饮酒;
3、严禁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费带车放车或者以其他约定形式擅自放行超限超载车辆;
4、严禁接受与治超执法有关的吃请或馈赠;
5、严禁对同一超限超载违法违章行为进行重复罚款;
6、严禁利用职权参与或者让其亲属、朋友参与对超限超载车辆实施卸载的经济活动;
7、严禁对超限超载车辆不卸载而只实施罚款和收取赔(补)偿费的行政处罚;
8、严禁将超限超载车辆长时间扣留而不处理;
9、严禁将罚款和收取的公路(补)偿费纳入小金库或者中饱私囊;
10、严禁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
近年来,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入,各部门都在努力改进服务方式,朱局长在谈随州市的交通服务窗口方便群众在行政审批方面采取的措施时说:为更加高效地服务群众,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们出台了《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工作管理办法(暂行)》,从机构、职责、程序、责任等方面,对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了明确细化。所有行政许可项目均由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完成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收费和送达。此外,我们还对每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时限一律实行“一周(5个工作日)办结制”。目前,正在编制办事指南,向当事人提供标准化文本。我们也欢迎前来办事的群众多提合理化建议,促进我们的窗口服务工作更加高效、精准、便民。
道路运输驾驶员应该是交通行业窗口服务的重要对象之一,道路运输驾驶员是道路运输行业最主要的从业人员,对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提升服务质量、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起着最关键作用。实施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有利于不断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促进道路运输驾驶员职业素质整体提高。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规定,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周期为二年,每个周期内必须接受累计不少于24学时的常规性继续教育。除此之外,驾驶员年度诚信考核一次计分满20分,或是一个考核周期内累积计分满20分的,也必须接受继续教育。
谈到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朱军局长依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规定进行了诠释:“道路运输驾驶员应当在诚信考核周期届满后20日内,持本人的从业资格证件到档案所在地运管部门签注诚信考核等级。”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实行计分制,考核周期为12个月。诚信考核的内容包括客货运输驾驶员诚信经营情况、依法经营的情况、安全运输的情况等等。
最后,朱军局长还回答了客货运输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格超过有效期没有换证的问题。朱军局长回答:能否换证要看持证人的从业资格证格超过有效期的时间来定。根据《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和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因超过有效期180日而被注销的,在原证件超过有效期2年内(含2年),可在完成24学时的继续教育后,申请参加相应类别从业资格考试大纲规定的理论科目考试。考试合格的,恢复其原有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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