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栏目]老赖不还钱,又没有借条该咋办(帮帮你)
金戈 TO: 2016-9-3 11:38 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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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人是大爷,要钱人是孙子”这句话听起来不怎么顺耳,但揭露了现实生活中借贷人之间的一个客观问题,特别是债主遇到那些借钱不换的老赖更是苦水不知往哪里流,今天小编将和你谈谈问人要账,没借条该咋办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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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甲与乙是从小玩到大的哥们,前段时间甲称有事需要用点钱,乙看中兄弟情分二话不说就借给了甲5000元,甲承诺周转十天就还钱,可几个月过去了甲非但不还钱,连乙的电话都不愿意接了,还冷嘲热讽的说,不就是接了你几个钱嘛,至于这么没命的催吗?乙也很生气,认为正因为看中兄弟情分,才二话不说就借钱给甲,连借条都不让打。自己也是个上班族,5000元是自己一个月的血汗钱。如今甲非但不还钱,还倒打一耙说自己不讲情义。生气之下乙决定采用诉讼程序解决问题。
可是没有借条的乙该怎么做呢?
首先碰到别人借钱不还的情况,要走公力救济的途径,私下暴力解决不可取。很多朋友说,自己和文中的这个乙的情况一模一样,但走司法途径是需要证据的,没有借条如何才能证明自己,获得法院支持?
想要打赢借钱纠纷官司,你需要做:
第一,收集电子证据。由于中国民法诉讼支持,谁主张谁取证的原则,也就是说申请诉讼的人需要就自己申请的事项提供证据证明。比如乙起诉甲还钱,乙就要负责举证甲欠了他的钱。在借钱纠纷中,借条是最关键的证据,但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可以选择获取电子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将在要钱的过程中,两人间的短信记录、微信记录以及其他可证明二人之间存在借钱关系的记录保存下来,保存时注意时间的留存。
第三,证明收集到的电子证据为借款人本人发出的。在中国司法程序中,证据是否能发挥证明作用,关键在于其是否有证明效力。电子数据虽然被纳入证据的种类之中,但是由于手机、QQ和微信的交流等保存的数据,只能证明该手机、QQ或微信曾经发出去这样的信息,而不能证明是本人发出的,所以在法律上电子数据的证明效力会大大折扣。证明信息为借款人本人发出的是电子数据是否被采信的关键,可借助语音方式聊天,保存证据。
第二,相关当事人陈述(人证)。要打赢官司,必须再收集其他的证据来佐证。相关当事人陈述,也叫人证,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如果借钱这件事情还有别人知道,并愿意作证,则电子证据被法院采信的几率会大大提升。前往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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