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生活]给女性“痛经假”福利,可能会让她们丢了工作!
楚刘飨 TO: 2016-8-31 07:49 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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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宁夏将出台《自治区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突出对女职工予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五期劳动保护,其中还专门明确了“痛经假”,规定“患有重度痛经或者经量过多的女职工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可以给予1至2天的休假”。

其实,“痛经假”已在多地实施多年,然而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女性碍于种种原因将“痛经假”拒之门外。媒体报道,有高中教师痛经痛到昏厥,哀求医生“切掉子宫”,但想到工作任务繁重,又不好意思向男领导请假而选择硬抗。此外,“痛经假”表面上为女性谋福利,其实给就业性别歧视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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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少女职工不知道有“痛经假”,即便知道,大多仍选择坚持上班

早在1993年,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五个部门联合出版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便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截止目前,北京、上海、江苏、湖北、浙江等10余省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痛经假”相关规定,有些省份甚至已经出台了20余年。然而不少女职工不知道有“痛经假”,即便知道,大多仍选择坚持上班。

湖北是全国第一个立法保护妇女经期权益的省份,但湖北省妇幼保健院的月经病专科,每月千人看痛经,只有三五人要求开假条。早在2004年出台相关规定的浙江,根据宁波市总工会的调查,1092名受访人中只有65人的单位有“痛经假”,占了总数的6%。“痛经假”形同虚设,成了各地部门的独角戏,用人单位和女性大多并不买账。

2.用人单位到底放不放,相关部门只是提出建议,医疗机构证明的范围也不明确,只是表面的“人性化”

没有细则规定企业拒绝履行规定或因假扣女职工工资的处罚力度,企业到底放不放,相关部门只是提出建议,而非强制要求。很多企业和单位并不买账痛经可请假,请了也多是当作事假扣工资扣奖金。而且有些用人单位并不是休假,而是调休,以后仍需补上。这也是为什么大多女性宁愿忍一忍或者以病假作为事由。

规定中的用人单位所指定的医疗机构证明所说的范围也不明确,请假又必须要医疗机构的证明,在原本就“看病难”的中国,为了开张证明去医院折腾半天,在多数人看来是吃力不讨好的事。

3.很多女性担心工作受影响选择默默忍受,也有企业表示带薪休假会带来经济压力

员工的薪酬、评价和晋升多是基于他们工作的时长,很多女性担心工作受到影响从而选择默默忍受。也有企业表示带薪休假对于企业来说压力过大,他们可能会出于经济考虑而尽量不雇佣女性职工。2015年南都曾做过网络调查,七成以上受访者担心企业会刁难休假女性,更有四成左右的人认为实施痛经假后会增加女性找工作的难度。

4.痛经是重还是轻,更多依赖患者自述来判断,“假证明”会增加员工和企业及其他员工之间的矛盾

且不论痛经假是否会泄露女职工的隐私,痛经本身就很难量化和证明,痛经是重还是轻,更多依赖患者自述来判断。很多人担心有人因此假装严重痛经,让医生开证明。而这一法规完全是保护女性方,对于企业可能造成的权益损害没有规定,这可能会增加员工和企业之间的矛盾。此外,有人请假,工作还是需要完成,那么就相应地可能增加其他人的工作量,从而增加员工之间的矛盾。这些问题的处理,法规上也是空白。

5.国家没有好的机制鼓励企业雇佣女性,这些增加女性福利的措施,只会催生就业性别歧视

性别歧视一直存在于中国的职场,而且愈加严重。根据第一、二、三期中国妇女地位调查主要数据报告显示,1990年18至64岁的城镇女性在业率为76.3%,比男性低13.7%;2000年末城镇女性在业率为63.7%,比男性低17.8%;到了2010年,18至64岁的城镇女性在业率降至60.8%,与男性的80.5%差距扩大到19.7个百分点。这三组数据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国就业性别歧视的问题且愈加严重的趋势。除此之外,男女劳动收入差距也较大。据中山大学2015年中国劳工报告,在中国,44%的劳动力是女性,但是2015年中国女性的平均收入仅仅为23288元,比男性平均收入33697元低31%。

一些人争论说如今职场上的女性已经有非常慷慨的福利了,允许她们请数月的带薪产假,但是事实上带薪产假是企业在管理职位上选择雇佣男性多于女性的原因之一。职业发展中女性的晋升速度慢于男性,且领导层的比例低于男性。根据第三期中国妇女地位调查显示:2.2%的在业女性为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仅为男性相应比例的一半。而“女性家务负担重”是超过一半被访者首选的理由。

如果国家没有好的机制鼓励企业雇佣女性,这些增加女性福利的措施,表面是对女性的关心,但实际上在本就就业性别差距不乐观的中国,只会催生更严重的差距。

6.一些就业性别歧视本就相对严重的亚洲国家,却爱出台这种所谓“福利”的政策

日本早在1947年成为第一个出台“痛经假”的国家。然而实施多年,女性害怕社会污名倾向于使用平常的病假,而不是让男性同事注意到她们的生理周期。韩国在2001年出台此法,允许女性每月请一天的“痛经假”。可是,许多韩国女性认为向男上司请假令她们十分不自在。在印度尼西亚,女性可拥有每月两天的“痛经假”,然而很多企业完全无视此法,甚至可能要求女性提交自己的内裤进行检查来证明。

根据世界经济论坛《2015年全球性别差距报告》显示,在全球145个经济体性别差距指数从小到大的排名中,日本排名第101位,韩国排在第115位,中国第91位,印度尼西亚紧跟中国在第92位。很明显,这些正在普及这种所谓“福利”政策的国家,在性别差距的缩小上也仍待提高。

7.一些性别差距较小的国家致力于全面消除性别差距,然而对“痛经假”这种女性福利却并不太推崇

一些在消除性别差距上做得比较好的西方国家,关于这个问题并未立法或推广。比如在《2015年全球性别差距报告》中排名第18位的英国,“痛经假”从未立法生效,相反,很多人认为它很难实施,无法判断,造成性别歧视易引发不满。排名第4的瑞典,是性别平权走在前列的高福利国家,致力于推广父母双方休平等的育婴假,然而对于“痛经假”却并不推崇。排在第11位的德国也是同样的情况。正如Katy Waldman在其文《Thanks,but We Will Pass on Paid Menstrual Leave》写的,“请求雇主们,请在卫生间提供卫生棉条,请在我们的药柜里提供止痛药,请给我们足够可用的带薪病假”,这些国家大多数人希望政府和企业给予女性的是更平等、更优质的工作环境与条件,而不是像“痛经假”这种操作性极弱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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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对于获取这种假期通常感觉不自在,企业出于经济因素等考虑不一定配合,政府在普法工作上又太失职,这样的假期存在的意义只会适得其反。将更多的投入花费到医学研究来阻止疼痛,或者改善女性就业形势和环境或许更为靠谱。

来源:网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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