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资讯]我对“5000元寻求好主意”的楼主出几个好点子
女人花 TO: 2013-6-9 08:53 阅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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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楼主的帖子我看了,其手中的证据我也审查了一下。我曾经在他那个回帖中提到了这样一段话:“我要告诉大家以后要注意这些情况:如果欠条约定有还款时间,千万要在还款时间后的两年期内主张权利。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必须在20年内主张权利。否则,胜诉就难。”这个意思就是中国的民事法律有“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所谓诉讼时效期限就是要求当事人在请求保护权益的时候必须按法律要求在法律规定的起诉时限内行使,否则,超过时效期限其虽有诉权,但实体权利有可能不一定能得到保护。而我看到了这位楼主的证据后,其中有的对本金有约定还款期限,有的则没有。所以,对方当事人就是抓住这点,在“诉讼时效”的问题上玩些技巧。在这里我针对这种情况出些点子看你愿不愿意采纳。对方有招,你也应有对付他的招数。
       一、从你手中的那些单据看,有明确的借(欠)款人、本金金额,有明确约定的计算利息标准。表明这些证据的主体符合法律规定、内容也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且主体意思表示真实。所以应该看成是双方的有效合同性质。此款内容应视为已经转换成了存款取息的性质。既然该合同有效,那么,尽管楼主手中有的已经约定了借(欠)款还款期限,有可能在诉讼过程中对其中的债权本金因超过时效期间得不到支持,但是其中对利息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双方并没有作出明确的约定,因而单就此项便不存在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有谁见过储户因长时间不取利息而以超过诉讼时效拒付利息的?所以我要给你出的第一个点子是你可以只就支付借款利息事项提起诉讼,请求法律保护。本金债权可暂且不提。
       二、关于楼主相似的情况有可能不止你一家。当你们的血汗钱出借后,在正常情况下债权人不可能无故不索还(除非自愿捐献)。按照法律规定,债权人不论是向债务人还是向其他机关,只要主张权利,时效期限中断。每次主张每次中断。而这些主张你们只不过是没有书面的证据,但是只要有其他证据(如何其他证据在这里不能详述,否则对方可能应对)能够证明有时效中断情形,这些本金债权同样能依法追偿。
       三、(略,只能面谈)。
       另外,我还是要提醒楼主的是,当你的那个帖子发出之后,我相信不乏有许多人冲着你的赏金替你追债。但是追债有追债的合理途径。自己或代理人的行为要限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当你们的行为超出了法律的框框,就有可能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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